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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人大常委会任命陈殿福同志为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

发布时间:2018-11-27 09:09:20



    11月21日,商丘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陈殿福同志为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此前,11月13日,商丘市委宣布陈殿福同志任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

    陈殿福同志作了表态发言。他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各位委员的支持和信任表示衷心的感谢,对担任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一职深感责任重大,将带领全市法院干警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市政府与市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定地把思想统一到市委的全面部署和各项工作要求上来,恪尽职守、努力工作,绝不辜负全市人民的重托和期望,努力为商丘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二是以更诚恳态度接受人大监督,推动法院工作健康发展;三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决服务好全市工作大局;四是聚焦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五是始终坚守清正廉洁,永葆政治本色。

文章出处:商丘天平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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