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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邱波那样千锤百炼铸铁案

  发布时间:2014-09-16 18:06:29


    坚守信仰拥“铁心”,洞察秋毫寻“铁证”,千锤百炼成“铁人”,大公无私守“铁律”,方能铸就铁案。

    9月1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作出《关于开展向邱波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号召全市各级法院和广大干警开展向邱波学习的活动。

    邱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刑事法官,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受贿案主审法官。近年来,他先后审理涉经济犯罪、涉财产犯罪、涉职务犯罪等各类大要案、普通刑事案件40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案件被发回改判,无一投诉,被誉为“铁案法官”。

    邱波始终坚持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他秉公办案,可以说无愧于“铁案法官”的赞誉。殊荣的背后必定充满了汗水,铁案的铸就更需千锤百炼!

    坚守信仰拥“铁心”方能办铁案。邱波出生于军人家庭,严格的家庭教育使他养成了刚毅忠诚的性格。他秉持对法律的信仰、对审判事业的热爱,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他敬畏法律,把法律看得比天大。他严格依法审案,不纵不枉、不偏不倚。他坚守信仰、肩扛公正天平,铁了心要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铁案!邱波常说,作为北京中级法院的刑事法官,应该具有更强的使命感和“铁案意识”,每一个案子的判决,都有可能引发全社会乃至全国的广泛关注,有责任有义务将自己审理的案件办成铁案。他正是以“铁案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把每一起案件都放到首都经济发展、和谐稳定的大背景下去审理,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受得起法律的衡量、社会的评价和历史的考验!

    洞察秋毫寻“铁证”方能定铁案。在司法审判过程中,证据是人民法院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的基石,证据的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是法官认定案件事实的关键。邱波在审理案件中,以证据为本,以事实为据,绝不放过一个证据、一个细节,要求案件必须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他洞察秋毫,严苛审查“证据链”,对证据的分类做到一一对应、条分缕析,确保每一个证据都开口说话!他对证据材料的审查要求“对单个证据的审查精细到极致、对多个证据的审查比对到极致、对证据链条的审查周延到极致”,正是这种“三极致”工作法,能让他抽丝剥茧,判定事实,精准量刑,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千锤百炼成“铁人”方能铸铁案。从事刑事审判15年来,邱波矢志审判事业,始终扎根在审判第一线,勤奋忘我,敢啃“骨头案”,具有“铁人精神”。邱波审理的大要案往往案情复杂、案卷量大、社会影响大、任务重、时间紧。为审理好大要案,他多次“闭关”,儿子出生时,他依然加班办案、挑灯夜战!审理刘志军受贿案时,他奔赴100多家银行,冻结关联赃款赃物近30亿元,仅审理报告就撰写了10多万字。审理蒙京华案时,他审阅卷宗933册,会计账册15箱,接待来访投资人30多次,头发一把一把地往下掉。面对“骨头案”,他勇于担当,迎难而上,最终凭借“钉钉子”勤钻苦研的精神和对案件极端负责的品质,将每一起案件都办成了铁案!

    大公无私守“铁律”方能出“铁案”。法官的法袍,必须是一尘不染的,因为它代表着法律的尊严,代表着公平和正义。“正人先正己”,法官在审理案件的时候,只有做到大公无私,才能使人信服。“我的底线是决不能碰利益,决不违法裁判”这正是邱波所坚守的“铁律”。对于廉政这根弦,邱波毫不含糊,面对当事人家属的多次请托送礼,他总是义正词严拒绝。正是因能经得住诱惑,守得住清贫,严守“铁律”,才造就了今天的“铁案法官”!

    “铁案法官”并非“铁石心肠”,邱波注重保护当事的诉讼权利,尊重当事人,关心当事人,注重惩教结合。听被告人陈述,他有“三不”,即语言不打断、目光不漂移、笔下不停记。每一次开庭前,邱波都会先去暂看室,鼓励被告人放下思想包袱,消除内心的抵触情绪,要他们相信法院一定会给他们最公正地审判。他常说:“法律是冰冷的,但公平和正义的阳光是有温度的。”

    千锤百炼方成钢!“铁案法官”邱波公心裁决,铁笔写正义,用个个铁案筑起一道公平和正义之墙,用寸寸丹心报得“首都法官”这一称号的神圣与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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