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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法院院领导抽评案件促质量

  发布时间:2014-10-21 09:18:34


    夏邑县法院采取多项措施,通过建立院领导“抽案评查”机制,有效促进了全院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今年以来,该院共评查各类案件921件,其中院领导抽评140件,案件优秀率达到90%以上,不合格案件为零。

   “抽案评查”即先有各业务庭每月底组织人员对本庭所审结案件从案件立案审查、法律文书填写和送达、财产保全措施是否得当、庭审和法律文书用词是否规范、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案件信息录入是否准确及时、案卷装订是否正确等多个方面进行初评。初评结束后,各业务庭将卷宗移交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进行常规评查。常规评查结束后再将卷宗移交从业务庭抽调骨干力量,成立的六个评查组审评,评查组将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业务庭并在全院通报。在评查组审评结束后,最后由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为每位党组成员分别在电脑上随机抽取20件案件进行再次评查,以便党组成员充分了解案件质量情况及评查人员是否认真评查。发现应查出而未查出的问题,评查人员与被处罚人员承担同等责任,由院纪检监察室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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