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人民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主题实践活动为契机,结合法庭工作实际,紧扣和谐稳定工作大局,采取多项措施不断加强和规范人民法庭工作,逐步提高了人民法庭整体工作水平。截至今年7月底,法庭共审结民事案件2608起,其中调解、撤诉2236件,调解、撤诉率达86%,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注重制度建设。出台了《人民法庭庭审规则》、《人民法庭文书送达工作规范》、《人民法庭审限跟踪制度》等,通过细化审判管理的各个环节,畅通办案运行机制,全面提高案件质量与办案效率。
二是抓好案件指导工作。规定民一庭、民二庭每年对法庭审理案件的指导工作不得少于10次,同时,经常组织理论功底深、业务素质好的法官对法庭审判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促进法庭案件审判质量进一步提高。
三是强化分管院长负责制。各分管院长要定期到所负责的法庭听取工作报告、视察工作进展,基层法庭庭长要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工作思路、通报工作要点、征询党组意见,以确保思想不偏激、工作不走样。
四是抓好驻庭制度落实。要求所有法庭人员工作在法庭,吃、住在法庭、以庭为家,案件除特殊情况外一律在法庭开庭审理,实行庭内考勤与院里抽查相结合,对于违反规定的除在百分考核中扣分外,还取消该庭的年终评先资格。
五是抓好法庭财务管理。由院里为每个法庭设立一个收支帐户,对收取的诉讼费、案件标的款进行入帐集中管理,严禁上述款项交由个人保管,由纪检监察室不定期检查,从而堵塞了财务管理上的漏洞,防止干警在经济上犯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