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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难执案 巧调得执结

  发布时间:2009-08-10 15:02:58


    8月3日上午,当申请执行人韩某某从执行人员手中领到执行到位的标的款时,激动地握着法官的手说:“咱们真是人民法官为人民啊,我代表全家感谢人民法院,感谢人民法官。”  

    事情的缘由是这样的,申请执行人韩某某诉被执行人郭某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一案,于1999年3月29日经夏邑县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判决书生效后,被执行人郭某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人韩某某于1999年4月29日向本院立案申请执行。执行程序启动后,被执行人郭某为了躲避法院的执行,几年来一直在外务工生活,地址难以查找,无法与其取得联系,且被执行人家中又无财产可供执行,其妻又是精神病患者,以致造成该案多年以来一直无法执结。  

    几年来,申请人因没有得到应得的赔偿款,多次到人大、市中级法院上访。中院领导对此案高度重视,多次督促该案的执行,夏邑县法院也多次组织对该案进行执行,但没有取得成果。  

    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该案又成为挂牌督办案件。执行人员对此案高度重视,合议庭多次召开案情分析会,认真查找难以执行的原因,通过认真分析案情,大家一致认为,因被执行人长期外出下落不明,家中也无财产可供执行,要想执结此案,应从郭某的亲属入手,取得到他们的理解与支持。于是,执行人员多次走访被执行人郭某的父母及哥哥、姐组等亲属,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地做他们的思想工作。法官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深深感动了郭某的亲属,他们表示坚决理解、支持、配合执行人员的工作,自愿代郭某履行义务。2009年8月3日一大早,郭某的哥哥就带着钱来到法院主动履行义务,至此,多年未结的骨头案终于得以顺利执结,于是就出现了本文开头的动人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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