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保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夏邑县法院从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密制度、提升保密人员素质、落实保密责任等方面入手,坚持做到“四强化”,有效防止了泄密事件的发生。该院多次被县委和上级法院评为保密工作先进单位,从未出现失密泄密事件的发生,有力地推动了审判工作良性发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院党组把保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成立了由副院长为组长、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部门领导为成员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负责保密事项日常工作,对保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消除隐患,堵塞漏洞。
二是强化保密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文件收发、复印、电脑网络等方面出台相关管理规定,完善了《计算机安全使用保密管理规定》、《涉密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等制度,促进了保密工作的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持续化。
三是强化保密教育。坚持重点教育、思想教育与行政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除重大节日抓好保密宣传教育和工作检查外,在全体干警会及院长办公会上还时时提醒,使干警明确保密工作的内容和范围,不断增强保密工作的责任感,自觉做好保密工作。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要求全体干警不得将本部门的涉密计算机及局域网内的计算机连接互联网,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及存储了内部工作信息的介质均不得在互联网电脑上使用,确保涉密计算机与任何外网隔离。对审、执工作中发生的泄密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并实行一票否决,以此作为年终评先评优的标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