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工作的若干规定》落到实处,夏邑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结合本院实际,采取五项举措,确保立案登记制度有序运行。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杨松挺任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组,并责成相关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院案件登记表、立案受理一次性告知书、接收诉状清单、告知补正通知、风险告知等,并完善登记立案流程和诉讼引导工作。
二是组织专题学习。组织全体干警特别是立案庭及基层法庭全体同志对立案登记制改革的相关文件以及新修订法律、新出台司法解释的学习和研究,熟悉掌握新的立案登记制度,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予以登记立案。
三是做好接待引导。每个工作日均安排一名院领导在立案大厅值班,负责立案登记和接待工作,并向前来立案和咨询的群众发放《登记立案须知》,增强群众对法院立案工作的理解和认同,引导其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
四是完善服务设施。在当事人等候区域配备纸笔、复印机、打印机等服务设施,公开立案流程,选调热心服务的法官充实到立案大厅,加强信息化设备的维护与联调,确保立案窗口数据化信息网络的互联互通。
五是妥处敏感案件。对于可能产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敏感案件,要求立案登记人员多做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对于不属于法院登记范围的做好引导,同时制定可行性应急预案,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尽可能把稳定风险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