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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建立“六项机制”强化审判工作显成效

  发布时间:2009-08-17 10:09:46


    为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工作,提高审判效率, 夏邑县法院通过建立“六项机制”,呈现出收结案、调撤率上升,改判发回率下降的良好运行态势。今年以来,该院共审结各类案件2156起,结案率达80.2%;其中调解1866起,调解率达86.5%,收、结案数及调解数、调解率均超过了去年全年,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是建立目标考核机制。按照市中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修订了本院法官绩效考核办法,将各项重要审判指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当中,将案件质量评查与岗位责任制挂钩,强化违法审判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使得岗位目标完成情况和评先评优、提职晋升联系起来,使各项制度转化为干警的自觉行为。

  二是建立案件质量保障机制。统一案件质检标准,细化评查指标,实行一案一查,并每月通报检查结果,充分发挥质量评查的管理和督促功能。另外,依法落实审判公开原则,通过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申诉听证等方式,广泛接受外部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

  三是建立联动办案机制。 针对农村纠纷多发生在家庭及邻里之间的特点,建立了以法庭为龙头,以各乡、镇、村级调解员为支点的调解网络,并经常邀请调解员们参加法庭陪审和旁听,提高他们的法律知识水平。对一些重大问题,法官则协助调解员一道解决,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既降低了诉讼成本,又节省了司法资源。

  四是建立审限通报机制。确定各业务庭负责人为审限检查的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案件审限检查工作。同时,案件评查办在案件评查时重点对审限检查,对案件评查时发现的超审限情况负责收集整理,并负责每月对审限检查情况在全院进行通报。

  五是建立审判监督机制。在案件受理时给当事人发放“廉洁办案监督卡”,让当事人对法官有无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及乱收费、乱拉赞助等现象进行全过程监督,结案后,由当事人填写签名后交纪检监察室。一经发现法官在办案过程中有以上现象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处理。

  六是建立法官业绩通报机制。要求每个业务庭每月底将本庭内每位审判人员的收案数、结案数、结案率、调解数、调解率以及有无涉诉信访案件情况报送院立案庭,由立案庭汇总后在全院范围内通报,有效地调动了审判人员的积极性,确保了收、结案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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