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3日,夏邑县法院孔庄法庭来了十几名群众,嚷着要起诉其本村邻居孙高氏。是什么事情让这么多人群情激奋?经法庭工作人员询问,原来是本村的孙高氏——一位76岁高龄的老人对本村的八户人家地里的庄稼喷洒除草剂,用刀砍了人家的树苗。这八户人家一致要求起诉孙高氏。
面对这些邻里之间的纠纷,法官的第一想法就是要以和为贵,争取将案件调解结案。但是作为一个群体性的案件,如果让这八户人家立在一个案件之中,想要调解难度会很大,如果有一户不同意的就调解不成。经过法庭全体干警的分析,该案件应当分开立案,一户一案。
到了开庭日期原、被告均到庭参加诉讼,在庭前,案件承办法官再次向当事人了解发生纠纷的原因,在找准问题所在之后,先对情绪不是太过激烈的当事人进行了思想教育,将这一部分当事人的案件成功化解之后。又给情绪最激烈的一位当事人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在近一个小时的苦口婆心的劝导之下,该系列案中情绪最为激烈的一个当事人同意了调解意见。最终整个系列案件全部以调解结案。
邻里之间的纠纷可大可小,在双方情绪比较极端的情况下非常容易成为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对此类案件,用调解的方式结案虽然会比用判决的方式结案需要付出更多心血,但是案件的化解对社会撕裂的伤痕会有良好的愈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