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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法院 关于表彰2015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6-05-26 18:28:47


    本院各部门:

    2015年,我院在上级法院的指导、各级党委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努力推进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司法政务管理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取得了突出业绩。广大干警牢记宗旨,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情系人民群众,自觉服务大局,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以实际行动为人民法院事业增光添彩,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展示新时期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和卓越风采。

    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激励队伍,鼓舞士气,院党组决定对5个先进集体、5名中层正职、5个文明庭室、32名先进个人、13名优秀共产党员予以表彰。

    一、先进集体(5个)

    审 监 庭   孔庄法庭   少 年 庭

    办 公 室   技 术 室

    二、中层正职嘉奖(5名)

    赵  艳   杨雷功   姬凤云

    苗合理   段  炼

    三、文明庭室(5个)

    政 治 处   执 行 局   后勤服务中心

    孔庄法庭   监 察 室

    四、先进个人(32名)

    彭玉萍   郭登科   张古力   李红印   刘新建

    刘扩建   李  凌   班自金   乔永奇   冉学杰

    孟爱侠   刘玉华   刘莎莎   刘胜军   赵恒毅

    李俊峰   孙  亚   尹晓琳   郭希海   李  震

    张昊凤   王伟奇   冯永振   蒋  朕   赵  艳

    陈  梅   蒋昊伸   李琳颖   刘  艳   金景利

    程婉侠   何津津

    五、优秀共产党员(13名)

    张古力  刘  伟  刘玉华  金  梅  沙  风

    刘芳魁  宋治业  郭宾领  张  丽  牛艳辉

    乔战坡  彭秋丽  班宜军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开创新局面、创造新业绩。各部门和全体干警要以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榜样,牢记宗旨、恪尽职守、求真务实、秉公执法,扎实推进我院各项工作,努力创造让人民满意的工作业绩,切实承担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任,为全县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夏邑县人民法院

    2016年5月6日

责任编辑:黄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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