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上午,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第二分局(夏邑法院)在局长朱勇的带领下,奔赴永城异地执行,打响了我市异地执行的第一枪。
上午九时,夏邑法院15名执行干警和司法警察身着崭新制服,精神抖擞地在办公楼前列队完毕,经简短动员,分三组乘警车到永城异地执行。
第一组首先来到了永城市新城区,见到了申请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送达了受理案件通知书、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状况通知书等有关手续,并做了询问笔录,然后由申请执行人带领到老城区查找被执行人。在老城区的一个建筑工地,执行人员经多方查找没有见到被执行人,后经电话联系,找到了被执行人的委托代理人,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有关手续。
第二组和第三组也分别向当事人送达了相关手续。
执行局长朱勇在向申请人执行人张某某讲解我省异地执行政策时,特别强调指出,该项政策的出发点就是为了大限度地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并且讲明是法官异地执行,不让申请人到异地跑路。张某某听后十分高兴,一再表示感谢。
据悉,夏邑法院为了搞好异地执行工作,成立了4个执行团队,每个团队由一名执行法官、一名法官助理和一名书记员组成,专门负责异地案件的执行,并能配备专门的车辆和警用装备,外出执行时还有法警协助执行,确保异地执行工作安全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