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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法院七项措施切实做好“涉农”案件审理

  发布时间:2009-10-09 10:01:46


    夏邑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涉农”案件过程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寻找审判与服务的最佳结合点,将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业健康发展,作为审判工作中的重中之重,采取得力措施,切实维护好当前形势下农民的合法权益。

    一是建立“涉农”案件报告制度。对涉及农村土地承包、集体收益分配、土地规划调整、农民工维权等可能影响“三农”利益的案件,立案庭在立案前向主管管长报告,对审理、执行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实行即时请示报告制度。

    二是落实便民措施,方便群众诉讼。该院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详细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并为参加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发放诉讼风险告知书,让当事人做到心中有数。

    三是完善调解机制,加大调解力度。不断加大“涉农”案件调解力度,主动将情、理、法融入“涉农”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并与民调组织相结合,使农村一些简单的邻里纠纷不出村庄即能得到妥善处理,共同化解矛盾纠纷。

    四是保障外出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对于涉及外出务工人员的劳动争议案件,该院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的方针,及时保护外出务工人员的的合法权益。

    五是完善巡回审判制度。针对农村案件数量逐年上升且群体诉讼居多、矛盾易激化的特点,大力推行“马锡五”审判方式,积极开展巡回立案、巡回审判等活动,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着力减轻群众负担,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是积极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不定期地选择典型案件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如针对一些地方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突出的情况,法官即走村入户,有针对性地向群众宣讲《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知识,为农民群众发家致富奔小康提供优质、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务。

    七是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涉农”犯罪。对生产、销售假种子、农药等坑农、害农犯罪及“两抢一盗”等严重危害农村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今年1月至8月份,该院共审、执结涉农案件120件,调解、撤诉106件,调解率达86%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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