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省高院《关于开展“走访企业”活动的意见》,全面贯彻“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夏邑县人民法院继“走访企业”活动后,又深入开展了“企业服务年”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影响发展和稳定的实际问题,为县域经济运行触底回升、企稳向好提供了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该院把“企业服务年”活动与“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成立了“企业服务年”领导小组,制定服务企业活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由分管院领导牵头,各责任部门组织力量,对辖区企业逐一进行走访摸排。在审理困难企业案件时,该院建立了立案、审理、执行三位一体的“绿色通道”,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帮助企业实现合法债权,避免企业因债权纠纷在诉讼环节久拖不决而导致资金短缺的问题。对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财产保全,要求先予执行的,24小时内做出裁定,及时采取措施,避免和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