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执行动态

河南夏邑:法律施压又“攻心” 立案十四天交清赔偿款

  发布时间:2018-12-07 09:44:24


    近日,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交通肇事赔偿案件时,采取法律施压与政策攻心并重,使被执行人一改抵触情绪,转而积极筹措赔偿款。案件立案第十四天,被执行人就将赔偿款64000元如数交到了法院,双方当事人交口夸赞案件承办人“办案有方”。

    2017年4月16日9时25分,被告朱某驾驶小型轿车与乔某驾驶的载有妻子的电动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乔某及妻子受伤。该事故经夏邑县公安交警部门处理,认定被告朱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乔某及妻子不负事故责任。夏邑法院依法作出朱某赔偿原告乔某等合计64000元赔偿的判决。

    尽管朱某在上诉期内没有提出上诉,但朱某始终憋着一口气,认为责任不该由他全部承担。2018年11月16日,乔某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朱某向案件承办人大倒苦水,说乔某等人在医院,不该花的钱都花了,不该做的检查都做了,对于法院的执行非但不配合,还扬言:“等几天我就出去打工去,你们也找不到我。”徐静雷法官当面给朱某讲法律,指出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必须履行,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但是朱某仍然听不进劝,后来干脆挂掉徐静雷法官打来的电话。11月21日一早,徐静雷带领执行人员将朱某“堵”在了家中,朱某本来是要急着出去干活,一看这阵势,害怕被法院带走,外面还有同村人等着,“如果被拘留,这真是丢人丢到家了,让同村人看到了那就更丢人。”朱某心里想着,就“信誓旦旦”的请求法院再容他几天时间,说“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后来得知自己已经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后,朱某才打心里害怕被执行。

     徐静雷回到法院后,仍然担心朱某是因为当时害怕被拘留,才答应还款,于是给朱某发手机短信,让朱某“将心比心”,换个角度考虑执行这件事情,“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一条条语重心长的短信终于让朱某“回心转意”,11月29日上午,朱某主动给徐静雷法官打电话,说:“法院能给我面子,没有拘留我,就冲这一点,我就应该好好履行法院的判决,我现在正在筹措钱,下午就把赔偿款交到法院。”

    当天下午,朱某来到法院,将赔偿款64000元交到了申请人乔某手里。徐静雷法官诚心诚意地告诫他们:“‘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以后开车要注意安全,同时要遵守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关闭窗口

您是第 9676505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