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刘某在被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司法拘留后,通过执行干警和拘留所警察的批评和教育,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让家人借钱履行义务,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2017年10月,刘某在某银行借款5万元,借款到期后,因为投资生意失败,无法按期偿还借款,刘某不是想办法与银行协商,而是选择了外出打工。该银行起诉到了夏邑县法院,经法院判决,刘某应当偿还该银行借款5万元及其利息。判决生效后,刘某没有履行判决。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承办人来到刘某家中,看到刘某的妻子哭哭啼啼,得知刘某在外地打工还没有回来,家中的确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承办人当场就给刘某打电话,刘某答应打工挣钱回来后,分期分批偿还,但是啥时间回来,却没有说。2019年元月的12日上午,当承办人再次来到刘某家中时,发现刘某正在家中吃午饭,刘某对于执行干警的到来感到吃惊,继而又说自己刚刚从外地回来,当承办人希望刘某能按照原来的承诺,部分履行还款时,刘某拒绝还钱,称自己在外地打工挣到的钱都用于还其它债务了,夏邑县法院依法将刘某处以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刘某被送进拘留所里还在嘟囔:“反正是没有钱,就是拘留了也没有钱。”
刘某是怎么转变思想主动还钱的呢?据承办人介绍,刘某在被拘留的第三天,其家人向法院提出看望刘某的请求,案件承办人安排了这次“会见”,也希望通过这次“会见”,让刘某转变思想,刘某在与家人交谈时,小声说:“法院大不了就拘留我15天,你们不要担心。”法院干警一听,立即打断了刘某的话,批评他说:“你不要抱有侥幸心理,现在可不是从前了,你不知道吧,如今全国都在加大打击拒执犯罪力度,弄不好是会判刑的。”看到刘某吃惊的表情,在一旁值班的警察也告诉刘某:“你没有能力一次还清,可以分期分批,法院会考虑你的履行能力的。再说了,如果你被判刑了,将来都会影响你家孩子的升学和就业。”刘某当时一听,感到了不履行判决的后果很严重,连声感谢执行干警和拘留所民警的批评和教育,转而安排家人抓紧借钱,说:“我还不知道不履行判决的后果这么严重,咱先借钱把这个判决履行了,我出去后再慢慢还人家,咱可不能因为这件事,将来影响到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