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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执行干警 | 孙康君:铿锵玫瑰别样红

  发布时间:2019-04-19 08:27:47




    孙康君,女,198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12年参加工作,历任夏邑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研究室副主任, 2018年3月调入执行局工作,现任夏邑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科审判员,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2015年被评为夏邑县三八红旗手,2016年被评为河南省优秀团员,2018年被评为商丘市杰出青年卫士。

                                     迎难而上出“实招”

    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为了打赢这场攻坚战,夏邑县人民法院于当前3月份在执行局成立执保小组,孙康君被调整到执行局执保小组负责工作。

    执保小组人手少,工作量大,保全工作可借鉴的经验少,面对工作压力,孙康君选择的是迎难而上,“白加黑”“5+2”是她到执行局之后的工作常态。她认识到,要把执保工作做好,必须有一个切实可行的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为此,她到处查资料找依据,考察、学习借鉴先进单位工作经验,在最短时间内制定了《夏邑县人民法院诉讼保全暂行规定》,《夏邑县人民法院关于财产保全保险担保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等操作规范,为该院保全工作奠定了基础。

    2018年,她带领执保小组办理保全案件950件,均按期结案,其中全额实现保全176件、部分保全201件,涉案金额达8亿余元,为该部分案件顺利执结打下了坚实基础。

                                     攻坚克难出“韧招”

    财产保全有利于迅速定纷止争,实现案结事了,同时也是确保执行案件顺利实施的利器。2018年4月,肖某与段某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肖某申请诉讼保全,冻结了段某300万元银行存款,又查封了段某的门面房。段某因生意需要,提出解冻银行存款的要求,段某认为被查封的门面房价值足以清偿肖某债权,肖某不同意段某解封银行存款,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孙康君背靠背进行调解,安抚双方情绪,耐心对申请保全人释理析法,明确告知其法律规定不得超标的保全查封的情况,同时告知被保全人,如更换担保物,要取得申请保全人同意。经过近三个小时的沟通,当事人达成了一致意见,最终调解结案。

    在与当事人沟通期间,孙康君2岁多上幼儿园的儿子早已放学,等她赶到幼儿园时,只剩下儿子一个人在门卫处眼泪汪汪地等她。儿子需要她照顾,但重任在肩,她只能选择舍小家、顾大家。

    正是凭着这股韧劲儿,孙康君在保全环节化解了一件又一件案件。

                                     威严执法出“刚招”

    诉前、诉讼保全具有较强的时效性,案件办理周期短,财产查询、查封、冻结等事务时间紧、任务重,有些财产无法在网上实施查封、冻结,还要到相关单位甚至外地进行办理。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孙康君总是不辞劳苦,第一时间受理案件,第一时间展开财产查控。案件办理中,往往出现被保全人拒不配合法院工作的情况,孙康君坚决维护法律尊严,雷厉风行,执法果敢,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18年7月,付某等3人与某公司因建筑工程纠纷申请财产保全,涉案金额达1520多万元,某公司拒绝配合法院工作,孙康君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财产线索,第一时间赴商丘、郑州等地查控财产,在她的不懈努力下,该保全案件4日内办理完毕,实现了全额保全。

    事后,得知该案是孙康君不顾感冒发烧,带病坚持工作,辗转多地查控财产,使案件得已成功保全的情况后,申请人十分感动,专程到法院送来锦旗,向孙康君表达感谢。

    孙康君作为一名年轻女干警,放弃了花前月下、相夫教子的安逸生活,毅然选择了用自己柔弱的双肩担起维护法律尊严的重任,面对“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之战,忘我工作、勇挑重担,诠释着人民法官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攻坚克难为百姓,铿锵玫瑰别样红。

责任编辑:伊紫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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