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对于法院已经查封的车辆,应当按照要求交到法院依法处置。但总有一些被执行人企图逃避执行、抗拒执行。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的一位被执行人陈某就把法院的裁定当作了“耳旁风”,一边搪塞法院,一边开着车去了千里之外的浙江省慈溪市,自以为“万无一失”的陈某,怎么也没有料到,刚到慈溪市的第二天,就被当地公安机关“盯上”。
家住河南省民权县的陈某,现年48岁,长期在浙江省慈溪市经营面粉生意。此前,他曾多次向夏邑县的崔先生购买面粉,但有190500元的货款一直未能支付。多次讨要未果,崔某于2017年11月向夏邑县法院起诉,后经夏邑县法院审理,判决陈某偿还崔某面粉款190500元。然而判决生效后,陈某还是未能履行。2018年10月,崔某向夏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法院执行过程中,夏邑县法院通过网络查控,将陈某名下的一辆轿车予以查封,同时将他纳入了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承办人多次给陈某打电话,要求陈某履行还款义务,并责令陈某将法院查封的车辆交到法院,陈某一次又一次答应还款,最后只通过微信转给申请人几千元,再也不提将车辆交到法院的事情。2019年3月,公
安机关决定对于陈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立案侦查,陈某明知已经被立案,却仍旧抱着侥幸心理,认为河南的警察管不到浙江省,遂将轿车从河南省商丘市开到了浙江省慈溪市。
7月15日,夏邑县法院执行局接到举报,称陈某开着法院查封的车辆出现在慈溪市街头,夏邑县法院干警与夏邑县公安局驻法院打击拒执大队的民警一道,迅速赶到慈溪市,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将正在菜市场附近的陈某抓获。
7月18日,陈某在被押回夏邑县的途中,就派儿子到夏邑县找申请人协商,表示愿意用车辆抵做价款,下余执行款也将在近期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