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警务保障工作,保障庭审活动安全有序进行,11月20日上午,夏邑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组织全体司法警察认真学习《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刑事审判警务保障工作规则》、《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安全检查规则》和《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规则》等四项规则,并结合该院实际采取多项措施,实现了警容风纪严谨、警务保障有力。
会上,队长申忠原带领全体人员逐条学习规则内容,重点学习《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规则》,强调坚持预防为主、依法依规、规范稳妥的原则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细致明确几类被绝对禁止进入审判庭的人员及要求对已安全检查过的人员在庭审期间进出审判庭仍进行安全检查等,使警务活动中的每一环节、每一步骤均有章可循。
会议要求,根据实际情况,从规范用警入手,实施“用警申请”制度。要求在开庭审判、协助执行等诉讼活动中使用警力,均先由司法警察负责人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用警方案,确定人员组成、职责分工、器械配备等具体内容,然后呈请主管院长批准,既杜绝了随意动用警力又确保了安检、值庭、押解等具体工作落实到人。
通过学习,不仅夯实了全体警员的理论基础,还能以理论带动实践,提升了全体警员的业务技能和职权职责,为审判事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