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您的材料经过审查,不属于夏邑县法院管辖,无法受理、登记”。以往,由于案件管辖权的限制,很多案件无法在当地受理,当事人只能远赴有管辖权法院办理立案,有时候,因缺少必要的手续和被告明确的身份信息,当事人还要多次往返奔波,既浪费了时间,又浪费了金钱。
2019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在全国法院开展跨域立案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夏邑县人民法院积极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跨域立案专门窗口,明确专人负责,配备充足设备,在诉讼服务中心大厅设置“河南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码展板,提前做好机器调试工作。
夏邑县法院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对跨域立案服务认知,一是散发宣传单页向民众讲解跨区域立案措施;二是设立导诉员讲解、引导跨区域立案程序;三是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宣传跨域立案信息;四是通过电话、微信群等寻求与律所、律师合作,推广移动微法院,以加快跨域立案传播速度,让信息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腿,让有跨域立案需求的当事人享受到信息时代的便利。
11月29日上午,当事人户某向夏邑县法院立案大厅跨域立案窗口提请一起民事立案,经工作人员审查后,确认这是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按照民诉法相关规定,夏邑县法院没有管辖权,应由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法院管辖,工作人员一边向当事人释明管辖依据,一边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跨域立案”模块与颍东区法院取得联系,颍东区法院立案庭工作人员详细询问案件信息后,同意我院提交此起跨域立案案件。随后,我院工作人员指导当事人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并制作跨域立案材料清单,通过法院专递“EMS”将纸质诉讼材料、送达地址确认书、材料清单一并邮寄颍东区法院。15分钟不到,一起“跨域立案”办理完成。这是我院积极响应最高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开展跨域立案服务工作的通知》办理的第七起跨域案件。夏邑县法院跨域立案服务初见成效,这一举措有效缓解了异地立案的奔波之苦。
据悉,所谓跨域立案,是指对属于异地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民商事和行政案件、首次强制执行案件,当事人可以选择就近的中基层法院作为跨域立案协作法院,由协作法院提供跨域立案服务,由管辖法院决定是否立案登记。
该院立案庭庭长刘烨表示,夏邑县人民法院将按照上级法院的通知要求,推进跨域立案服务改革,借助“互联网+”优势,打造“家门口立案”新模式,减少人民群众的诉累,践行司法为民理念,让人民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法院立案的便利与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