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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院长亲自挂帅快速及时执结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

  发布时间:2010-03-03 14:42:53



2010年3月2日,在夏邑县法院执行人员的不懈努力下,一起拖欠十一位农民工工资的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申请执行人李雪峰、李红权等十一人申请执行闫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该案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夏邑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闫某某于2009年6月1日前支付原告李雪峰、李红权等十一人工钱10087元的80%即8070元,如于6月1日前未付清按10087元支付。

2009年6月1日期限届至后,被告闫某某没有履行调解义务,原告李雪峰、李红权等十一人在多次与被执行人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于2010年2月10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院领导高度重视此案的执行,党组一致认为:这并不一起简单的劳务合同纠纷,它涉及到十一个农民工兄弟的切身利益,如果处理不当,受侵害的不仅是他们自身的合法权益,还会破坏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损害人民法院的形象。院长林运升亲自督办此案,并指派经验丰富的执行员李远超负责执行。执行员认为该案应从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入手,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以尽快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债权。

眼看就要过春节,必须尽快执行,基于这种工作思路,执行人员放弃春节假期多次驱车前往被执行人的家,但均未找到被执行人员。林运升院长要求执行人员“必须以最快速度执结这一案件”,3月2日一大早,得到被执行人在家的消息后,林运升院长亲自带队赶到被执行人家,将正准备领工外出干活的被执行人堵在家中。执行人员向被执行人说明了来意后,明知理亏的被执行人也没有过激的行为,只是推脱说做生意赔钱了,现在暂时无力支付这些人的工资。对于被执行人的这些推脱之词,早在执行人员的意料之中。执行员老李把被执行人叫到一边,坐在凳子上像拉家常的一样和他攀谈起来。从家里的生活情况谈到在外领工干活的种种遭遇,并问他在外领工干活容易不,被执行人说不容易,然后老李又进一步的问:“假如你给别人干活,到了年底老板分文不给,你能愿意吗?”被执行人被问的哑口无言,脸红脖子粗,当时无言以对。老李继续趁热打铁,对被执行人讲:“是啊,你辛苦了一年给别人打工而最后分文没有,你心里能没有怨气吗?你能不觉得自已可怜吗?同样的,这些人跟着你辛辛苦苦干了一年,到了最后连回家过年的钱都没有,他们怎么回家面对家人,心里能不难过吗?人心都是肉长的,将心比心,你能不觉得他们值得同情吗……?”老李还要继续说下去,被执行人闫某某撑不住了,红着脸说:“李队长,你别说了,什么都别说了,我错了,我这就给他们。”,很快,闫某某将钱如数交到了执行员手中。

“将钱尽快送到农民工手中”在拿到执行款后林院长告诉执行人员说。于是他们不顾已是中午,不顾吃饭,立即赶到申请人家,将执行款交到申请人手中。

于是,该案在执行人员的辛勤努力下,以最快的速度得以顺利执结,谱写了一曲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优美赞歌。

责任编辑:吴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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