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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期间夏邑法院如何执行案件?

  发布时间:2020-02-22 20:25:47


     “牛法官,我们村封路了,我咋去还钱?”2月19日一大早,夏邑法院执行局法官牛艳辉就接到被执行人王某打来的电话,询问履行判决事宜。

     2018年,李某跟随王某在浙江杭州打工,后王某一直拖欠李某28000元工资没有支付。2019年8月,李某将王某诉至夏邑县法院,法院判决后,王某没有履行。2020年1月,李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主审法官牛艳辉与王某联系,王某答应春节过后,凑足钱送到法院,但一场疫情突发而至。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特殊情况,牛艳辉放下电话就与申请执行人李某联系,李某也理解疫情给法院执行带来的困难。当得知牛艳辉已经与被执行人取得联系后,李某感谢法院的主动执行,并同意放弃迟延履行金。牛艳辉通过电话、微信方式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还款事宜,最终,王某将28000元通过微信和支付宝分别转账给李某。李某收到工资款后,自愿承担执行费,并向法院出具了结案申请书。

    疫情防控不松懈,执行工作不停歇。夏邑县法院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转变传统执行工作方式与方法,创新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的作用,采取执行小程序、电话、微信、支付宝等灵活多样的线上办案模式,确保执行工作依法开展。

责任编辑:曹梦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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