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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法院 传达学习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通报

  发布时间:2020-07-02 12:45:12


    2020年7月1日下午,夏邑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传达学习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通报暨警示教育会,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院党组成员、驻院纪检监察组长赵艳传达学习了商丘市委政法委《关于执行“三个规定”有关情况的通报》及商丘市纪委监委驻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全体干警要牢固树立法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守“不能过问案件、不敢干预司法”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各部门及每位干警把“三个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法院具体工作中去,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到位。 

     会议强调,一是切实提高认识,落实制度要求。全院干警务必要以典型案例为戒、高度警惕,充分认识“三个规定”重大意义,准确把握规定内容,加强自我约束,严格自觉遵守并认真落实各项要求,杜绝违反规定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关系人传递涉案材料、打听案情和打招呼说情等现象发生,依法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二是打消思想顾虑,如实全面记录。打消部分干警怕得罪人、怕受到打击报复等思想顾虑,根据规定建立、落实相关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或以组织名义向司法机关发文发函对案件处理提出要求的,或者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亲属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要求干警全面、如实记录并留存相关材料;对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违反规定干预、说情、打探或过问案情的,或不依正当程序转递涉案材料或者提出其他要求等情况,办案人员应严词拒绝,并如实记录,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经得起法律和纪律的考验。三是采取有效措施,抵制违规行为。我院在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发布“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在法院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对问题线索一案一记录,分类核查处理问题线索等措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突出对群众举报反映违规问题线索的调查核查,特别是对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案件办理的问题线索,逐案进行记录,逐案组织核查,查证属实的一律严肃处理。加强对日常督促检查,严格事后倒查问责。深入贯彻执行“三个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往深里走、实里抓,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驰而不息抓好贯彻执行。

责任编辑:曹梦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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