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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三项措施加强法警队伍建设

  发布时间:2009-08-03 15:14:50


    自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以来,夏邑县人民法院法警队不断内强素质、外树形象,逐步提高服务审判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使该院的司法警察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院长林运升自到夏邑工作以来,对法警工作提出了“拉得出、用得上、过得硬”的工作要求,多次亲临法警队指导工作,并将上级法院支持给夏邑法院的一辆新囚车拨付给法警队专用,同时为法警队配备了枪支、警棍、头盔等警用装备,使法警队的硬件设施逐步正规化。  

    二是不断内强素质。具备过硬的业务素质是做好法警工作的前提。为此,夏邑县法院法警队把提高法警的自身素质作为第一要务来抓,他们严格按照《司法警察训练大纲》的要求进行培训,不但积极参加中院组织的培训,而且把培训工作常态化,每月都定期进行业务技能的训练。同时,还经常组织法警认真学习有关司法警察工作的相关法律和工作规范,不断提高法警的理论知识水平,使每一个法警都成为文武全才。

    三是坚持严格管理。法警所面临的往往都是处置一些突发事件或者是协助审判业务庭提押犯人、协助执行、值庭等严肃的工作,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出现大问题,因此,必须加强对法警工作的管理。夏邑县法院始终坚持“严”字当头,工作中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并先后制定了司法警察工作细则、司法警察值庭规范等制度,不断强化司法警察的责任心,提高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审判、执行等工作的健康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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