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上午,夏邑县人民法院在本院一号审判庭召开了调解工作促进会,对今后的调解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所有党组成员及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五名调解能手作了典型发言。副院长闫东方传达了本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
党组书记、院长林运升介绍了当前全省法院调解工作形势后,指出了做好法院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本院调解工作提出四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调解工作。各业务庭负责人要亲自抓调解工作,根据全省法院民事调解工作的总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确定本庭调解工作的近期目标和长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将任务分解,责任到人,确保目标实现;二是要在提高调解技能上下功夫。各业务庭要认真探索、总结、完善调解工作新机制,善于选准调解的切入点、感化点和时间点,丰富调解方法,提高调解艺术,不断提高调解成功率;三是要进一步拓宽调解的适用范围。除了因为特定的程序或案件性质本身不得适用调解的外,只要有调解可能的,都属于调解的范围,都要尽可能地进行调解。特别是对于那些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群体性纠纷案件、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案件、上级机关和领导批办交办的案件要作为重点,加大调解力度,确保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