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设立一个引导台。在立案大厅设立专门引导台,对到院来访、来诉的涉妇农民工,实行首问负责制,认真接待,热情导诉。
二是开辟一个立案窗口。在立案大厅开辟专门窗口,对所有涉妇农民工维权案件,实行快立案;同时依法为生活特别困难的妇女农民工提供司法救助,确保其打得起官司。
三是发放一份权利义务告知书。针对一些涉妇农民工诉讼能力较低的实际情况,该院在立案时向涉妇农民工发放一份权利义务告知书,提高其自身的诉讼能力,防止有理有据而打不赢官司。
四是开通一部维权热线电话。解答涉妇农民工对追索劳动报酬、侵权行为等提出的法律问题,先后接待来访群众10余人次。
五是开展好一次法律宣传。抽调部分女法官组成了“妇女维权宣讲团”,利用“三八”节有利时机,分别深入到工厂、企业举办法制讲座,讲授有关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知识,现场解答她们提出的法律问题,增强妇女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