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上午十点,寒气逼人,河南省夏邑县法院大门外却是一番热闹的景象,唢呐声声,人群涌动,申请人徐某勤与亲戚一道,将两面锦旗分别交到了执行法官沙风和夏邑县公安局打击拒执大队民警赵景坤手中。徐某勤难掩内心的激动,不住地对围观群众说:“被执行人逃之夭夭,眼看我的血汗钱打了水漂,幸亏夏邑法院执行局强力执行,穷追猛打,将被执行人绳之以法,才将欠款执行回来。”在执行局办公室,徐某勤感谢办案法官沙风,说:“要回拖欠的芥菜款,回家后立即偿还拖欠的土地租金,我可以安心过年了,我代表二十九户菜农感谢你们!”
范某就是徐某勤说的“二十九户菜农”之一,谈起被拖欠芥菜款一事,家住虞城县利民镇某村的农民范某感触深刻,2016年,河南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多次大量收购原告徐某勤、范某等29名菜农的荠菜,在支付了部分货款后,下余欠款非但不再支付,而且连人带物突然消失,公司也是“人去楼空”,被逼无奈,徐某勤、范某等29户菜农将该公司告上法庭,夏邑县法院一审判决该公司偿还徐某勤等29户菜农欠款,该公司不服,上诉至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经审理认为原审事实清楚,法律适用正确,遂作出维持原判的判决。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夏邑县法院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洪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是,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也没有按期申报财产。期间,承办此案的执行法官沙风及其团队干警多次去洪某家中,均未见到洪某,其家人也称不知洪某去向。
29户菜农中,徐某勤家是生活特别困难的一户,丈夫长期患有精神病,家中有两个上学的孩子,因为经济困难而辍学在家,为了给丈夫治病,欠了亲戚朋友不少钱。2016年春天,债台高筑的徐某勤按照河南某食品有限公司的要求,按照每亩1000元的租金流转了180亩耕地,种植芥菜。蔬菜成熟后,该公司在收购了徐某勤的芥菜后,只付了部分款,就“扬长而去”,本指望卖了芥菜就可以缓和一下经济,如今非但不能“缓和”,连土地租金也不能按期给付。“乡亲们当时也能理解,知道我家困难,也知道不是我有钱不给他们,而是欠款没有要回来,都宽容我,说等法院执行回来再给,我知道乡亲们是可怜我,就经常去法院追问执行款的事情。突然有一天,法院干警告知我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当时听到这句话,就一下子懵了,公司说没有就没有了,我们的血汗钱不就打了水漂了?不说为了种芥菜借了钱,还有工人的工资,以及乡亲的地租都无法偿还。”徐某勤由绝望改为情绪激动,四处上访反映法院执行不力。
尽管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但是夏邑县法院从未停止对于案件的执行,依据法律规定,夏邑县法院裁定追加公司股东洪某、胡某为被执行人,并向社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经过调查,得知洪某、胡某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遂以洪某、胡某涉嫌拒执犯罪移送公安机关侦查。2021年1月8日,得知被执行人洪某在云南昆明盘龙区经营烟酒生意,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朱勇立即指派干警,与公安民警一道前往昆明,并依法对洪某实施司法拘留。
1月20日晚上,呆在拘留所的洪某委托父亲,与29户菜农达成和解协议,并按照协议将36万余元执行款存入法院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