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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烈日炎炎到农家 诉前调解受称赞

  发布时间:2021-07-09 09:23:00


       7月8日上午,夏邑县人民法院诉前对接中心调解员韩建华带领书记员张鸣,走进当事人家中,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赢得了当事人称赞。
      2015年,被告何某为儿子举行剪辫子仪式办理酒席时,购买原告李某的烟酒,价值14500元,并向原告出具了一份欠条。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均以经济紧张为由推脱。调解员韩建华接到案件材料后,立即与被告何某沟通,了解到被告愿意分期还款,只是因家中有事而没有到法院签订协议。    
       7月8日上午,烈日炎炎。韩建华不惧年迈体弱,与书记员一起来到何某家中,但是何某没有在家,打电话也没有接听。何某的父亲从责任田里干活“回来”,看到韩建华在路边等自己的儿子,深受感动,遂通过电话与儿子联系,并督促何某抓紧回家。急匆匆返回来的何某,一看到韩建华等人在路边等候,连说“对不起,大热天还让你们来一趟”,同时答应分期还款,于2021年年底还清,并在调解协议上签字。
       上门调解不仅拉近了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距离,同时也体现了法院急群众之所急,以实际行动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是夏邑县人民法院把教育整顿的成果转化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生动实践的一个例证。

责任编辑:曹梦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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