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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化解信访矛盾务求实效

  发布时间:2009-08-03 15:16:01


    夏邑县法院为了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处理当事人反映激烈的案件,采取多项措施,取得较好的效果。

    为了更好地化解信访压力,夏邑县法院认真排查已结或正在审理的案件,对于一些法律关系复杂,当事人情绪比较激动的案件进行登记,并成立由业务骨干及党组成员参加的信访处理机构。对于所登记的案件进行紧盯,时时掌握这些当事人的心理变化,会诊他们的要求和想法。通过细排紧盯,该院对于一些有信访苗头的案件有了全面的掌握,在掌握这些案件的同时,实行回访制度。每一起案件由专人分包回访,对他们提出的问题进行解释说明,辩法析理。对于有特别要求的当事人由院长接待。原告王军与被告刘明生宅基纠纷一案,王军诉被告刘明生侵占其50公分宅基,因双方均无宅基证,法院处理较为困难,王军为此意见较大。此案该院院长对张军及时接待亲自带案下访,通过与当地政府及村委协调,双方当事人在当地政府的鉴证下重新在争议地块上楔了灰角。一起矛盾激烈的案件得以化解。

    夏邑县法院通过以上措施的开展,已经成功化解当事人反映激烈的案件6起。该院始终坚持以人民满意为工作标准,以化解社会矛盾为目标,坚持调解优先,处理案件力求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和谐统一,取得了较好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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