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夏邑法院定制“三个规定”提示彩铃 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

发布时间:2021-07-20 17:33:53


   “你好,夏邑县人民法院温馨提示:请勿违规干预或过问案件,请勿请托说情、打探案情、插手案件办理,请勿私下约见办案人员,否则,我们将如实记录报告,感谢您的配合,欢迎您的监督,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我们共同来维护……”

    为切实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夏邑县人民法院为全体干警(包括聘用人员)统一定制了上述手机来电彩铃,通过彩铃形式,让防止干预过问司法“三个规定”深入人心,用“三个规定”筑牢廉洁司法的“防火墙”。

    “三个规定”是指《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统称“三个规定”。

责任编辑:曹梦莉    


关闭窗口

您是第 9686197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