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市文明办四级调研员李冬梅一行受省文明办委托,对夏邑县法院省级文明单位年度复审验收。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松挺,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吴善运,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司小成,审委会专委苗合理陪同检查组成员进行检查验收。
复检验收组首先查看了员工餐厅,对消毒柜、公勺公筷的使用及厨师资质进行了询问并检查,随后来到了文体室、党员活动室、图书馆、立案大厅等场所,每到一处都仔细查看,不断询问情况。通过实地查看,省级文明单位检查验收组认为,夏邑县法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开展扎实有力,站位高,成效好,做到了审判执行工作与文明创建工作同步进行、相互融合,对夏邑县法院的发展起到了促进带动的作用。
在随后召开的反馈会上,验收组对实地检验情况进行了反馈,认为夏邑县法院对复查工作高度重视,准备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同时希望夏邑法院能够对照省文明办工作指导意见,总结亮点特色,促进文明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下一步工作中,夏邑县法院将以此次复审验收为契机,努力查漏补缺,开拓创新,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融入到每一位干警心中,与审判实际相结合,用文明创建精神服务每一位当事人,用精神文明推动司法文明,建设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现代化服务型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