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3月1日,全省法院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办理月”活动以来,夏邑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周密部署,截止目前,受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56件 ,审、执结56件,结案率100%,调撤率100%。平均办案周期为二天。
一、及时汇报,争得县委、县政府支持。3月1日,全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办理月”电视电话会议后,院长林运升及时向县领导作了汇报,争得了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委、县政府要求:负有法定协助义务的单位要大力协助法院做好该项工作,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拖欠、阻碍、干预、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和配合法院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群体性案件、矛盾易激化案件做好调解工作,积极协调处理法院在工作开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委政法委建立联动制约机制。
二、转变“不告不理”观念,强化主动服务。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司法建议、对农民工权益的法制宣传力度,完善涉农民工群体性纠纷的预警和处理机制。通过巡回审判和实地普法等多渠道了解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线索,引导其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并给予相关诉讼指导和风险提示,避免矛盾升级。
三、领导带头办案。院领导亲自带头,分包案件,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如院长林运升亲自挂帅执行申请执行人李雪峰、李红权等十一人申请执行闫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在拿到执行款后,顾不上吃中午饭,立即驱车将执行款送到申请人手中。
四、加大调解力度,力争调解结案。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案涉及人数多、当事人抵触情绪大,处理不善将会导致矛盾激化,引发群体性上访。为此,我院进一步加大了对该类案件的调解力度,把调解手段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只要法律允许调解的,必须百分之百用尽调解措施,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希望,就要尽百分之百的努力去调解。
五、“携款参调”即由办案人员先初步征求农民工维权双方当事人的调解意见,制定调解思路,为调解先搭建了一个平台,然后采取背靠背做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让当事人换位思考,正确认识自己在本案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消除原告、被告不正确的思想认识,同时对有委托代理人的,让双方委托代理人配合消除当事人心中顾虑,疏导抵抗情绪。在此基础上,让有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携带标的款部分或者全部参加案件调解,双方再进行面对面交谈协商调解方案。调解协议一旦达成,农民工在签收调解书时就可以拿到相应的款项,实现即时给付。
六、大力开展巡回办案、假日办案活动。全院组成六个巡回审判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小组,分别由民事庭及五个法庭庭长带队到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地方,进行现场调查,从快办理该类案件;并规定,民事庭及五个基层法庭,要利用节假日时间加班加点办理农民工案件。我院审结的56起案件,全部进行了巡回审理,其中有48起是假日办结的。如康红旗等25名农民工诉郭某劳动报酬纠纷案,立案后每天都有数十名农民工到法院反映情况,情绪激动并扬言进京上访。该院反复宣传法律知识,开庭前又多次组织双方代表协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会亭法庭女庭长张艳在“三八妇女节”当天,仅用3个小时成功调解了徐发祥追索劳动报酬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