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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廉政承诺书”一案一签遏制违法违纪

  发布时间:2010-04-09 10:23:31


    为提高法官廉洁办案意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夏邑县法院实行“廉政承诺书”一案一签,教育和警醒全院干警绷紧廉政弦,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腐败产生,有效促进了审判工作健康发展。截止目前,未发现法官有违法违纪方面的问题。

  “廉政承诺书”正面印有案号、案由、“十条禁令”内容及24小时举报电话和举报电子邮箱;背面印有廉政承诺事项,具体内容包括:自觉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增强职业道德和廉政纪律观念,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外出办案的食、宿、行的费用,严格按照院里规定的有关标准执行;严格遵守党纪政纪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格遵守最高院“五个严禁”、省高院“十条禁令”和人民法官“十三个不得有”以及违反承诺事项的处罚措施等,最后有承诺人签名。该承诺书在立案时将随案被移送至相关业务庭,由办案人员在接收案件时签发,并在办案时连同相关手续一起发放给案件当事人及代理人,告知其发现其中任何一项违法违纪行为都可以向法院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法院接到举报后,如果查证属实,院纪检监察部门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将查处情况及时反馈给当事人。另外,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对“廉政承诺书”的执行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将抽查和处理结果备案,作为考核干警和晋级晋升的一项重要依据。

    同时,该院还健全了“干警廉政档案”,完善了个人廉洁自律情况登记表、收入申报登记表、重大事项报告登记表、清理清退礼品礼金登记表、廉政诫免谈话登记表等,从制度上不断强化了干警的自觉廉洁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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