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下午,我院采用“云评估”方式,成功委托评估一起执行查封车辆案件。

郭某某申请执行邢某某离婚财产分割纠纷一案,执行机构要求对涉案车辆评估。我院司法技术团队收案后,当日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5月23日,通过随机摇号的方式抽取了一家评估机构。
确定评估机构后,技术团队工作人员王伟奇同该机构联系沟通评估事宜,因该机构位于郑州市,其单位评估师因为疫情原因,无法到现场对涉案车辆进行查勘。为了不耽误委托评估办案进程,王伟奇提出可否采用“云评估”方式对查封车辆评估,该机构评估师同意此建议,并表示其公司有查勘员在商丘市,可以安排公司查勘员与评估师通过现场连线的方式对车辆进行查勘。
5月24日下午,我院技术团队工作人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到达现场,并向双方讲明,因疫情防控评估师不能亲临现场对车辆进行查勘,由其公司其他人员通过现场连线的方式对车辆进行查勘,双方当事人表示同意并签署了“云评估”告知书。
通过视频连线对查封车辆进行勘查,全过程录音录像,保证了评估的公开公正,为我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委托评估工作开辟了一条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