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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人民法院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动员会

发布时间:2022-06-02 08:09:36


    为贯彻落实“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促进人民法庭传承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人民法庭能力作风建设,5月31日,夏邑县法院召开“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动员会,院党组成员赵艳主持会议,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德慧及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姬凤云、人民法庭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传达学习省高院、市中院相关文件精神及我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各人民法庭庭长分别在会上作发言。
    刘德慧院长在动员会上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目标任务落实到位。二是要强化责任担当,压实主体责任,全面、细致落实“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要求。三是要立足工作实际,创新活动方式,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全方位、多角度提升人民法庭化解纠纷和服务人民的能力水平。四是要加强与辖区党委政府的沟通协调,积极融入当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坚持诉源治理,坚持将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服务地方发展大局方面的前沿阵地作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作用。五是要加强信息宣传,创新宣传方式,积极搭建群众与人民法庭沟通的平台,为活动的开展持续营造良好氛围。
    夏邑县法院将以此次“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为契机,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切实加强人民法庭能力作风建设,不断推动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曹梦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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