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给执行法官打了个电话,没有想到夏邑县法院的法官这样负责任,连夜出车行驶百公里,将被执行人传唤到庭,我的赔偿款全部拿到了手,真是太感谢了!”家住厦门市的张某夫妇及其服役的儿子一早就来到了院长办公室感激地说。
张某是河南省夏邑县的一位农民。2006年8月1日经当地人介绍,将当年全家及亲戚收获的10000多公斤小麦悉数交给了当时开面粉厂的杨某保管,同年12月5日,当张某再去杨某的面粉厂领取面粉时,发现该面粉厂已是“人去楼空”。那可是全家人一年的口粮啊,张某欲哭无泪,只得一纸诉状将杨某告到夏邑县人民法院,法院判决杨某赔偿张某小麦折款19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杨某躲避法院执行,致使案件执行中止,申请执行人张某家庭困难,只得远走他乡,到厦门市投奔在部队服役的儿子。
2010年4月20日,远在厦门市的张某听亲戚在电话里说,在河南省永城市发现了杨某的住处,由于路途遥远,加之此时已经下班,法院会不会去执行?带着疑虑,老张夫妇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打电话给承办该案件的执行法官张长海,当时已经是晚上7点,张长海同志正准备吃晚饭,听到申请人老张的儿子打来的电话,感到情况紧急,顾不得吃饭,急忙和庭长徐永忠联系商量,决定连夜组织执行庭的全体人员奔赴永城市,按照申请人的亲戚提供的地址,找到了被执行人杨某,当时杨某一见到夏邑县的干警,感到非常吃惊,继而坚持家庭困难,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经请示,决定对被执行人杨某予以司法拘留15天、罚款3000元。
在夏邑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办公室,被执行人杨某摄于法律的威严,只得央求法院给他几个小时的时间,让亲戚抓紧送钱,不到两个小时,杨某的亲戚就把被执行款全部交到了法院。此时已是凌晨两点多,执行干警们赶忙电话告诉从厦门市返回途中的张某,赔偿款已经全部执行到位。
第二天下午,申请人张某及其儿子一到夏邑县法院,就不住地和执行干警们握手,连说感谢,接着就发生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4月22日,申请人张某的儿子回到部队,其部队领导向夏邑县法院打来电话,感谢夏邑县法院拥军爱民,为部队解除忧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