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法院在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大力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最大限度地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有力的促进了法院司法公正。
今年以来,人民陪审员共456人次参与法院438件案件的审理,其中参审刑事案件26件、民商事案件403件、行政案件8件,为缓解法院审判人员不足的状况,起到了积极作用。为保证人民陪审员真正起到既“陪”又“审”的作用,夏邑县法院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建立人民陪审员走访联系制度,定期走访人民陪审员推荐单位,发挥陪审员的纽带作用,加强与社会各单位的沟通联系,宣传法院工作,赢得社会的支持和理解。
二、充分尊重人民陪审员的意见,落实陪审员的庭审权力及合议庭评议权,确保陪审员“同审同权”。
三、明确了人民陪审员对审判活动的监督职责,要求人民陪审员在案件审结后,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的实体和程序上的问题及法院其他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规范对陪审员的培训和管理,加强对人民陪审员法律知识和陪审能力的培训和指导,定期对陪审员进行庭审观摩和业务考核,建立陪审员履行职务档案。
五、充分发挥拥有专业技术的优势,为法官审理专业性较强的案件提供专业知识帮助和智力支持,使法院的判决更加公正、科学、合理、权威,同时也为相关案件正确审判和调解提供准确有效的技术信息。
六、充分发挥来自社会各方面的优势,以社会公众的眼光来监督审判、执行工作,促使庭审行为更规范,庭审语言更文明,审判纪律更严格,支持其充分行使审判权力,积极参与案件调解,稳妥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