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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六字”工作法妥善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10-05-07 14:38:19


   夏邑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和原因,不断摸索和总结经验,注重运用“防”、“慎”、“教”、“问”、“帮”、“议”六字工作方法,取得了良好效果。今年以来,该院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1件,无一人重新犯罪。

  “防”即在选择典型案件撰写成法制报道或审判纪实,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向广大青少年进行普法宣传外,还组成关心未成年人法制宣讲团到全县各街道社区,开展以法制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报告、讲座及宣讲,提高青少年法制观念,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慎”即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未成年犯慎重裁判。对于主观恶性小、偶尔失足、情节一般、悔罪表现较好的未成年犯,在量刑时充分体现从轻或减轻的原则,做到能免则免、能缓不实、能短不长,宽严相济、量刑适当,让其早日回到正常的生活轨道上。

  “教”即不定期到学校为学生讲解典型案例和法律知识,营造学生“学法、懂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举办“模拟法庭”活动,让学生扮演法官和律师等角色,亲自体验庭审过程,提高他们明辨是非、自我约束、自我保护的能力;组织青少年学生观摩庭审,让他们身临其境,受到实际的法制教育。

  “问”即通过到未成年犯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学校、及其家中调查询问,并与其耐心交谈,了解其成长经历、家庭环境、平时表现、学习状况和交往对象,剖析其犯罪根源,使其充分认识到其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造成的危害后果,找准切入点进行感化教育,让其自愿接受法律制裁。

  “帮”即组织在监服刑少年犯的家长到看守所开展“亲情帮教”活动,组织法官不定期到被判处管制、缓刑的未成年被告人家中进行考察、了解其改造情况,同时向其家长发出监管令,督促家长履行监督、监护、监管方面的职责,帮助少年犯顺利走好以后的人生道路,防止其再度失足。

  “议”即对当前高发的“网吧少年”、“辍学孩子”盗、抢等案件,法院向学校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其在传播文化知识、培养兴趣爱好、引导个性发展的前提下,还应着重抓好学生的道德法制教育、青春期教育和心理卫生教育;同时向公安机关提出对违规游戏机室、黑网吧以及加强学校周边治安环境整治工作的司法建议,最大限度地减少诱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因素。

责任编辑:吴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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