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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法进机关|夏邑法院《民法典》宣讲走进夏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03-28 10:35:09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增强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法治观念和执法能力,3月27日上午,夏邑法院深入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民法典普法宣讲活动。
宣讲现场,院机关党委副书记刘芳魁以“行政执法遇上《民法典》”为课题,围绕《民法典》中出现的诸多行政法规范,结合实例,为市场监管局全体人员作了生动讲解。立足工作实际,重点讲解了《民法典》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影响及新要求等,并针对行政机关在正确适用和执行《民法典》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处罚法定的规定、行政机关作为民事主体参加民事活动时,因同一行为引起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竞合时的责任承担以及如何区分行政诉讼和侵权纠纷等法律常识做了细致讲述!深刻阐述了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不能触碰《民法典》所规定的“22条红线”。
互动交流环节,大家踊跃发言,就执法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交流经验,使抽象的行政法律概念法律术语变得具体而形象。
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申永升表示,此次宣讲活动,内容贴切实际、案例解析清楚明了,有利于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进一步加强民法典实施后对行政执法理解和适用,为今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起到了积极的推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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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永忠 曹梦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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