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自己的亲闺女拿抚养费是应该的。”“你不关爱你闺女,但你爸比你识大体、懂法律!”“以后你得向你爸学习怎么当好父母......”在丁某父亲替丁某支付45000元抚养费后,围观群众纷纷对丁某说道。这是日前夏邑法院王集法庭在执行丁某拖欠抚养费案件时出现的一幕。
2022年11月,丁某与周某离婚一案,经夏邑法院调解双方自愿离婚,婚生女由周某抚养,丁某一次性支付女儿抚养费45000元。付款期限到后,丁某迟迟未按约定支付抚养费,周某、丁某的女儿向夏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立案后,王集法庭干警依法对丁某的各项财产线索进行调查,并冻结了丁某的银行卡及微信账户,但因余额不足未能执行,同时也无法联系到丁某。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王集法庭负责人蒋昊伸、刘干等人对案件进行摸底调查,3月29日上午,在确认丁某现在在其娘家时,干警们来到了丁某的娘家。
“自从离婚后,我连生活都难以保障,哪有钱付抚养费。”丁某说。蒋昊伸从孩子的切身利益对丁某进行普法教育,告知其不按时支付抚养费的行为既违反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损害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丁某仍然坚持没有钱;此时,丁某的父亲却主动与蒋昊伸“搭话”,询问丁某拖欠抚养费一事,还反过来教育丁某,“这不是其它钱,这是您女儿的抚养费,如果你暂时没有钱,我先替你垫付上。”还没有容得丁某说话,丁父拿出手机转账10000元,下余款用现金支付。
周某在领取45000元抚养费时,再三向王集法庭干警表示感谢。
“调立审执”一体化改革以来,王集法庭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坚持柔性执法与强制执行并重,因案施策,实现了执行力度与执行温度的有机结合,赢得了辖区群众的广泛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