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劳动者自带高光,奋斗者格外美丽,坚守者令人敬佩。在五一假期里,为了当事人的胜诉权及早得到实现,夏邑法院的执行干警们仍奋斗在执行第一线,让我们向这些劳动者致以诚挚的祝福和崇高的敬意!
5月3日上午十点许,夏邑法院执行干警与县公安局驻法院拒执大队民警奔波两千余里,将出现在浙江省台州市的涉嫌拒执罪的“老赖”罗某成功抓回归案。
孙某与罗某原系生意伙伴关系,自2017年开始,孙某向罗某供应铁屑。2020年经双方核算,罗某尚欠孙某铁屑款115万元,并签订了借条。罗某在偿还了3万元后,再也没有支付剩余货款。该案经夏邑法院审理,判令罗某向孙某支付货款及律师费共计116万元。判决生效后,罗某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孙某于2021年8月2日向夏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夏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罗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罗某非但不履行义务,而且东躲西藏,以各种理由拖延执行。承办法官经调查,被执行人罗某名下有福田牌和五菱牌车辆各一辆,遂依法进行了查封,并向其送达了指定履行期限通知书,要求其限期交车,但罗某对此置之不理,经查其名下微信、支付宝有大额交易记录。2023年3月,罗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罪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五一假期第二天,接到协查信息反馈,罗某出现在浙江省台州市。案情紧急,在制定严密行动方案并向院领导汇报后,5月1日,执行干警何津津、韩威利与公安民警赵景坤、刘彦峰迅速出发,赶赴台州。干警们克服高速堵车等困难,于2号上午到达后,立即开展工作,根据相关线索在“老赖”罗某出现的地方摸排蹲守,并向当地派出所寻求协助。经过十多个小时的艰苦工作,从椒江区到临海市,又驱车几十公里,终于在3号上午将罗某抓获。考虑到是假期最后一天,为了防止出现意外情况,干警们顾不得休息,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马不停蹄地押解罗某返回夏邑。在返回途中,严格按执行方案采取各项安全措施,保证办案安全。
罗某到案后,对其拒不履行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表示将积极筹款,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
此次五一假期与公安机关赴台州抓获罗某,充分彰显了夏邑法院打击拒执犯罪、强力推进执行的强大决心,体现了“豫剑执行”集中行动的强大威慑力,对那些四处躲藏的“老赖”形成了心理上的巨大压力。在此也正告广大被执行人:执行永远在路上,心存侥幸要不得,积极履行是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