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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还钱被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迫于法律威慑自愿和解还款

  发布时间:2010-05-13 08:43:29


    5月11日,申请执行人张某赶到夏邑县人民法院,将一面绣有“感谢执行法官,为我要回十年欠款”的锦旗亲自交到该案承办法官手里。坐下后,一面感谢法院,一面直叹想不到:“案件立了七余年,被执行人一直外出逃避执行的情况下,法院果断采取查封措施,并将该案依照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执行款才得以执行到位。”

    原来张某和彭某、李某同在一个村子居住,1998年8月14日,身居村委干部的彭某和李某找到张某要求借现金50000元,并许诺3个月连本加息一次性还清还清,考虑到彭某和李某是本村的干部,张某来不及多想,就把自己家的全部积蓄全部拿了出来。三个月后,张某找彭某、李某要钱,二人推脱不还, 张某向夏邑县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彭某、李某共计8万余元,彭某、李某不服判决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二人申诉,依然维持原判。

    2003年4月14日,张某向法院申请执行,其间李某患病死亡;彭某为了逃避赔偿责任早已外出打工,一直没有音讯,执行法官多次前往彭某家均扑空,其名下又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一时陷入僵局。由于该案迟迟得不到执行,张某多次找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并扬言再不能得到钱就去上访,承办此案的法官一方面做申请人的工作,一方面想办法执行此案;与此同时执行法官也得到了一条关于被执行人彭某回家正准备为其儿子结婚盖楼的信息,他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被执行人家中将彭某盖楼预备的砖瓦和楼板等建材予以查封,并及时将案件按照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迫于法律的威慑力,被执行人彭某主动与申请人张某联系,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张某终于得到了全部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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