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李杰: 判后促当事人自动履行义务 法官能动司法受称赞|夏邑法官故事

发布时间:2023-05-16 09:02:37


5月12日上午八点,夏邑法院民一庭办公室,李杰法官正在为一起案件做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手机铃声响起,是当事人闫某打来的电话,“李法官,我们现在正在法院大门口。为了表达对您的感谢,我和老伴精心制作了一面锦旗,赠送给您。”

法院大门外,唢呐声声,吸引了许多过往群众,纷纷驻足观看。“判决下达之后,李杰法官并没有停下来,而是继续给被告释法明理,促使被告腾空了房屋。”原告闫某和丈夫向围观的群众解释送锦旗的原因。

原告闫某与被告闫一某夫妻系姑侄、姑侄媳关系。1994 年,原告在夏邑县某乡街道上建门面房两间,后扒掉重建两间两层楼房。2022年3月份前后,被告夫妻未经原告同意即搬入该楼房内做生意。

“因为是发生在亲属之间的案件,法庭希望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矛盾纠纷,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没有调解成功,法院遂作出‘被告停止侵权、腾空该房屋并返还原告房屋的判决’。”承办法官李杰强调,“判决不是目的,通过判决让被告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和威严,丢掉幻想,正视判决。”

判决书送达给被告的第三天,李杰给被告聘请的律师打电话,希望律师给被告继续做工作,动员被告主动履行判决。

“一听说继续给被告做工作腾空房子,就有人持怀疑态度,说‘调解不成的案件,做了也是白做’。咋能会白做工作呢,咋能知道被告不会自动履行判决?”李杰坚定自己的想法。

“事必有法,然后可成。”4月29日,被告表示尊重法院判决,并立即组织人员将涉案房屋腾空,还用手机录像为证。五一假期后上班的第一天,被告方将腾空房屋的视频发送给了承办法官李杰。

该案件中,李杰法官没有止于“一判了之”,他追求的是“案结事了”,即便不能达到“人和”,消弭当事人之间的对抗性也未必不是一个好的结果,况且,自动履行判决还省去了申请执行环节,节约了司法资源。

只要人民需要,“就是头拱地也要把人民的事办好”。从案件的审理到让被告服判息诉、腾空房屋并交付给原告,李杰在践行着“人民至上”的司法理念,是对于能动司法的完美诠释。


关闭窗口

您是第 9674694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