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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法院|发放司法救助金70000元 回访并祝愿小勒尔健康成长

发布时间:2023-05-19 17:27:37


“感谢法官!这么快就把申请的救助金发下来了,小勒尔及其家人让我转告全家人对于夏邑法院的感谢,并表示将用这笔款为小勒尔配置假肢。”4月27日上午,在收到夏邑法院发放的司法救助金70000元后,小勒尔全家让其舅舅给承办法官乔战坡打电话,在电话中连连致谢。

小勒尔系彝族人,家住四川省昭觉县,属于大凉山区,2018年,年仅一岁的小勒尔跟随父母来到河南省夏邑县某窑厂打工,8月17日在该窑厂被许某驾驶的重型货车轧伤,经过治疗,小勒尔左足下肢做截肢手术,住院39天,花去医疗费用43654.9元。后经夏邑法院审理,判决许某赔偿小勒尔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辅助用具、精神抚慰金等共计314801.58元。判决生效后许某未履行赔偿义务。

案件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许某没有按照和解协议履行赔偿义务,夏邑法院陆续为小勒尔执行赔偿款十余万元,后又通过公安机关对许某实行临时管控措施,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许某及其家人东拼西凑116000元,表示再也没有能力履行下余赔偿款。针对远在四川居住且家庭经济困难、亟需动手术的彝族小勒尔,承办法官乔战坡在向院领导汇报后,决定引导小勒尔寻求司法救助。经严格审核和层层申报,夏邑县人民法院为其申请到司法救助金70000元。

5月18日上午,案件承办法官、执行局副局长乔战坡通过电话回访,得知小勒尔现在正在学校读书,就鼓励小勒尔的父母和舅舅要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坚定生活信念,用好国家司法救助金,克服困难,使小勒尔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下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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