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上午,为进一步推动执行联动机制建设,夏邑法院在四楼党组会议室召开执行联动工作会议。夏邑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马超,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刘伟,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德慧,县自然资源局局长王伟,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刘磊出席会议,各联动单位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县法院党组成员赵艳,县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朱勇,执行局各执行团队、各基层法庭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吴善运主持。
会上,刘德慧介绍了夏邑法院执行工作的总体情况,以及执行联动协作机制的主要内容。她表示,今年以来,夏邑法院牢固树立“规范、理性、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坚持公正与效率,狠抓执行办案,执行改革进一步优化,执行质效有了明显提升。在县委政法委协调下,县法院与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进行了充分沟通协调,就线上集中办理车辆、不动产、房产查询、查封、解封、临控被执行人和车辆等联动协调机制形成了一致意见。
随后,刘德慧代表县法院,与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人分别签署了执行联动合作协议。刘伟、王伟、刘磊代表各自协作单位进行了发言,一致表示将按照本次会议精神和合作协议要求,与县法院持续加强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建设,推动执行联动取得丰硕成果。
马超就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协作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建立执行联动机制的重大意义,统筹本单位资源,全面加强组织保障和工作保障。二要强化工作落实,提高联动实效。各单位要根据联动合作协议,建立相关制度,定岗定责定人,做到运行流畅、衔接有序,按照法院工作要求在最快时间内办理完成,务求联动工作取得实效。三要加大工作创新,积极探索优化。各协作单位要在开展过程中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对工作流程再探索、再优化。
本次执行联动机制的建立,夏邑法院将实现线上集中办理不动产、房产、车辆的查控业务,以及对被执行人和车辆的临控,有利于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健全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大格局,提升执行信息化水平和人民群众对执行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