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县法院在审理相邻关系案件中巧用“五注重”有力化解了社会矛盾。今年以来,共处理该类纠纷42起,全部调解结案,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注重现场勘验、实地考察。相邻关系纠纷大多与建筑物等不动产有关,仅凭当事人口述及提供相关照片很难掌握真实情况。该院法官坚持到实地进行勘验,做好勘验笔录,并通过和当事人当面交流,走访群众,掌握第一手材料,对发生纠纷的焦点有一个真实全面的了解。
二是注重尊重善良习俗、风土人情。该院注重在不违背法律原则的前提下,对善良的风俗习惯予以重视,尊重辖区人民群众多年形成的采光、流水、共用通道、共用设施的使用等习惯,将合理的、善良的习俗融于法律之中,在处理案件时尽量尊重人之常情和社会常理,使双方当事人都能在习俗中找到心里平衡点,有利于纠纷的解决。
三是注重引导教育,努力调解解决。该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注重心理教育疏导,引导让当事人换位思考,尊重理解和容忍相邻;同时加大调解力度,尽量利用每一个有利时机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情理、法律教育,尤其是抓住庭前调解时机,及早帮助当事人解开矛盾的症结,缓和对立情绪,尽量避免开庭审理,以防双方对簿公堂,激化矛盾。
四是注重运用联动机制。在处理该类案件是,该院积极运用联动机制,积极和村委会、基层调解组织、社会法庭、土管所等单位沟通联系,建立了相应的联动机制。遇到相邻关系案件,立案后及时与村委会交流了解争议过程;调解时,联合村委会、社会法官及调解员共同参与;遇到疑难案件和历史遗留的复杂案件时,请教国土资源局地籍科的同志出具专门意见,形成在法庭主导下,多方合作、及时沟通、信息共享、密切配合的纠纷解决网络,共同妥善处理纠纷。
五是注重案结事了,促进和谐。该类案件确实调解不成时,该院依法及时公正判决,及时解决相邻纠纷,避免矛盾进一步扩大,稳定邻里乡邻关系。且在判决时要注意执行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宣判后要进一步做好答疑解惑工作,对当事人不清楚、不理解的问题耐心解答,告知相关法律规定,将审判与普法教育相结合,进一步缓和双方的关系,确保当事人服判息诉,力争达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