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法官,我发现被执行人付某住在上海市崇明区XXX,请你们快去执行。”5月23日早上,申请执行人代某急切地给李集法庭副庭长程婉侠打电话。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执行案件,涉案金额14万元及其利息,立案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未发现被执行人付某财产线索,多次传唤,付某均不到庭。
5月24日早上8点,程婉侠等干警来到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法院,该院执行局领导在了解案情后,派出2名法警,并安排警车协助执行。上午10点,到达付某住处,付某正在家中。
“你们是怎么来到这儿的?”面对前来执行的干警,付某顿时手足无措,惊讶地问。
“作为被执行人,你无论在哪儿,都能被发现,现在说一下怎么还钱吧?”程婉侠义正辞严。付某心存侥幸,坚称没有能力履行还钱义务。
付某被带到崇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程婉侠向其讲明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的利害关系:“我们在来之前,已经调查清楚你有履行能力,如果你坚持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对你采取拘留措施。”
在看到拘留决定书后,付某心理完全崩溃,再也不说没有能力履行,而是请求执行和解。在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付某拿起手机开始筹钱,当天下午让人送过来6万元;第二天,又送过来6万元,该案件执行完毕。
“多亏了崇明区人民法院的大力协助,再次表示感谢!”程婉侠与崇明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的干警道别,并表达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