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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及时贯彻落实<警车违规问题专项治理>活动

  发布时间:2010-05-20 17:54:34


    夏邑县法院积极贯彻落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系统警车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和《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警车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

  一是及时汇报,领导高度重视。接到上级通知后,行政科同志及时向党组进行汇报,院里立即召开党组会,研究部署该项工作。

    二是制定了方案。根据两级法院的通知精神及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了《夏邑县人民法院经常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三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副书记黄丕营为组长,行政科科长刘山峰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设立了专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1409室。

    四是及时召开会议,传达精神。二十日上午,召开了由相关庭室负责人及驾驶员的会议,传达两级法院精神,共同排查存在问题。

   经逐项排查,我院在警车管理上存在以下问题:

   1、挪用、套用使用警牌现在;

   2、警车未依法进行登记或牌证不全;

   3、中层副职以上领导自驾警车现象。

  针对存在问题,我院将进行大力整改:

   1、对警车由行政科进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安排使用,安排一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老同志负责警车的派用;

   2、从全院干警筛选出素质高,驾驶技术过硬的驾驶员到行政科工作,确保办案及其他工作用车的需求;

   3、对无牌、套牌警车拆除警灯、警报器改为民用车辆,对车况较差的车辆,警灯、警报器拆除改漆后统一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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