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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已成往事,转账款应如何认定?

发布时间:2023-07-18 09:27:47


恋爱期间

双方互相转账、发红包、赠送礼物

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但是一旦分手

转账款能否要回?

 

基本案情

许某与何某恋爱期间

何某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账户

向许某转款52万余元

其中具有表达爱意的

“520、521、1314等特定数字

共计27369元

许某向何某转账17万余元

另查明

2022年底

许某在发送给何某的手机短信中

认可了向何某借款35万元的事实。

法院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

借款关系的成立

需要借款人和出借人

存在借款的合意

且出借人已经向借款人

实际交付了出借资金两个构成要件

由于二人关系特殊

何某向许某转款的

具有表达爱意的

“520、521、1314等特定数字共计27369元

还有许某向何某转账17万余元

两人相对合理的转账差额32万余元

与许某在手机短信中

自认的35万元借款

数额相近

该35万元许某应予偿还

遂作出判决

许某偿还何某借款35万元。

法官提醒

情侣在经济往来时

一定要注意确认

大额转账的性质

如果是借款

要书写借条

或备注款项性质

留存聊天记录等

以便在发生矛盾时

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是借款还是赠与

要综合考虑

双方在行为发生时的

意思表示

以及金额大小、用途

等因素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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