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夏邑法院六字执行法取得较好效果

  发布时间:2010-05-21 09:45:15


   夏邑县法院从实际情况出发,针对被执行人的情况及被执行人的态度,巧妙利用六字执行法,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共执结案件155起,执结率达96% .

    一是"堵""躲债"户。针对一些"躲债"户,执行人员通过各种渠道"寻踪跟迹",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采取打时间差的办法,提早上班、晚下班,有时甚至利用晚上时间执行,在被执行人认为执行人员不可能的时候出现,使一些"躲债户"躲不过去,提高了执行的成功率。

    二是"追"“移转”户。针对一些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情况,执行人员注重从做思想工作入手,耐心细致地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陈述利害关系,劝说其主动配合法院执行,自觉履行义务;对申请提供的线索,做到有报必查,查到必追;同时加大追查力度,把被执行人转移的财产运用各种途径及方法进行查清、查实,将"转移"的财产,依法执行.

 三是"暴光"“赖帐”户。针对于有能力履行义务却拒绝履行的"老赖",首先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在思想教育无效,被执行人仍拒不认帐、对抗执行时,法院通过电视台对"老赖"进行"暴光",仍不履行义务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执行。

    四是"换"执“人情”案。针对一些执行人员由于受某方面的因素干扰而使案件成积案的,院里及时进行调换执行人员进行执行;对一些阻力较大人情关系较重的案件,执行人员要及时向院长汇报.院里坚决做到说情电话不接、执行方案不改、涉案亲友不见,保证执行不受法外因素干扰。

    五是"巧"执易“激化”案。针对案情复杂,当事人情绪激烈的案件,执行人员努力做好双方思想工作,缓解对立情绪,积极稳妥地开展执行工作,确保矛盾不激化;针对确无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应根据具体情况,不一味采取强制执行手段,应采取灵活的执行方法,不轻易将被执行人逼到“绝境”。

    六是"治"“拖”案。针对久拖不执或执行人员办案拖拉的情况,院里设置"倒记时",进一步绷紧执行人员的效率弦;每个执行人员必须列出案件执结时间表,到期如无正当理由不能执结的,院里将给予追查.


关闭窗口

您是第 9934944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