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们了,专门来到现场帮我们解决问题”,济阳法庭办理的案件双方当事人,不约而同地说了同一句话。
2023年11月18日上午,济阳人民法庭联合济阳镇一村委会成功调解了这起排除妨碍纠纷,让濒临破裂的邻里关系得以重塑,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这起案件中,刘某与韩某系同村村民,两家承包的可耕地相邻,韩某在与刘某相邻的可耕地上种植树木,因韩某种植的树木越长越大,影响了刘某的种植物收成,刘某称多次要求韩某将种植的树木清除,韩某不予配合,起诉要求韩某清除树木并赔偿损失,双方形成纠纷提起诉讼。
济阳人民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金景利查看了现场,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走访了群众,并联系村支书,了解案件情况。考虑到双方矛盾由来已久,村里曾经调解过,但未调解成功,为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妥善处理纠纷,承办法官决定采取“法庭+村委会”多方联动的方式开展工作。
开庭时,邀请了村支书旁听庭审;庭审时,给予双方充分的时间,让双方当事人把话说完,把理讲尽,谁是谁非一目了然。考虑到,判决并不能真正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唯有调解。
随后承办法官组织村支书、包村干部,驱车前往涉案纠纷地块查看,进一步了解树木栽种情况。承办法官及村委工作人员、包村干部认真观察实地情况,耐心分析矛盾焦点,并与当事人进行了深入的沟通,耐心给韩某做释法说理工作,韩某认识到自己种植的树木确实给刘某的耕地作物造成了影响,愿意将所种树木清除,提出:原先双方土地之间一米多的生产路,现在均被大家种上了庄稼,清除树木时无法过车。村支书当场答应由其负责联系涉及村民,并承诺造成一切损失由村里负责,打消了韩某的顾虑。后,韩某找人对树木进行了清除,原告当天撤回起诉,纠纷圆满解决。
济阳人民法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精神,将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机制挺在前面,根据矛盾纠纷不同特点,不断探索“法庭+村镇组织”调解模式,灵活运用工作方法,积极与地方组织联动,充分发挥镇村两级组织的职能优势,使一批诉至法院的纠纷得以快速有效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